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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质健康测试
体质健康测试
来源: 日期:2018-09-19 浏览次数:

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是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,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,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,提高体质健康水平提出来的。为了认真贯彻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大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和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》的实施力度,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体育系在全校各相关部门,各职能处室,各院系的大力配合下进行每年度的学生体质测试工作,它是以促进学生体质健康为主线,以改革学校体育为重点,以统筹管理学校体育为保障,着力构建目标明确、机制健全、制度配套的学校体育评价体系。其实施办法如下:

1、在主管校长领导下,由校办、教务处、学生处、体育系、校团委及各院系共同组织实施。

2、认真贯彻实施西建大《关于开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》,确定以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、坐位体前屈、立定跳远、仰卧起坐(女)、引体向上(男)、50米、800米(女)、1000米(男)为测试项目。每年对每一位学生进行一次测试,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安排由体育系与有关部门协商后,确定并公布。

3、各项评价指标和得分参照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评价指标与分值和评分表。

4、学生体质健康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,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毕业总评成绩=毕业当年得分×50+其他学年平均得分×50%,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。

5、因病或残疾等原因,学生可以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的申请,经医院证明,体育系核准后,可免予执行,并填写《免予执行[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]申请表》存入学生档案。

6、学生毕业时,教务处根据学生在学校期间的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总评成绩,按照本《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决定是否准予毕业;经教务处审核并盖章后的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》或《免予执行[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]申请表》由学生所在院系负责装入学生档案。

7、加强科学锻炼方法的学习和安全意识教育,加强运动场馆、运动设施、体育器材的维护管理,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明确安全责任,完善安全措施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
8、本<实施办法>由体育系、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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